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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几对古代亲属称谓指称对象的演变

    2021-10-13 02:04:20   转载
    在古代,血缘、姻亲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。对此,我们的先人早有认识。《易·序卦》说:“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。”血缘姻亲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,君臣关系、等级关系、礼仪制度的建立都是由此而生的。


    血缘宗亲关系和姻亲关系,奠定了社会关系的基础,随之产生的关系之间相应的名称,即亲属称谓。探讨这些称谓产生的缘由,可以窥见这些称谓产生时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概貌,探知古代社会的某些形态特点。


    先说“父”“母”这对称谓。据郭沫若《甲骨文字研究》:“父乃斧之初字。石器时代男子持石斧以事操作。”所以“父”本指劳动工具,转而指手持这种劳动工具的人,即从事较重劳作的男子。《庄子·渔父篇》:“有渔父者,下船而来。”唐代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有渔父者,音甫,取鱼父也。”取鱼父,即捕鱼的男子,“父”即指男人。《商君书·开塞篇》:“天地设而民生之,当此之时也,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。”在人类社会诞生早期,人们是不知自己的父亲是何许人的。因为在氏族社会“联系氏族的纽带以母方为主”(摩尔根《古代社会》)。


    劳动能力卓越者也称父,这就是《说文》释“父”为“男子美称”的原因。父,又可写作“甫”。《仪礼·士冠礼》:“曰伯某甫、仲、叔、季,唯其所当。”汉代郑玄注:“甫是丈夫之美称。”清代段玉裁也解释说:“称某甫者,若言尼甫、嘉甫、孔甫……凡男子皆得称之。”“父”作为美称,在先秦文献中出现,多有赞美、尊敬之意。如《诗·大雅·韩奕》:“韩侯出祖,出宿于屠,显父饯之,清酒百壶。”清代马瑞辰所撰《毛诗传笺通释》云:“显父尤尚父、尼父之比。”《经典释文》:“父,本亦作甫。”父、甫义同。古人一般都有名有字,称字是表示对人的尊敬,所以古人有时也用“父”命字。如《公羊传·桓公二年》:“(宋)督将弑殇公,不可得而弑也。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。”何休注:“父者,字也。”显父,汉代经师郑玄以为“显有德者”,即特别有德行的人。孔颖达进一步解释:“父者丈夫之称。”丈夫,指成年男子。到了摩尔根所说的父权家庭确立之后,男女婚姻关系是固定的,此时男性已经成为社会与家庭的中心人物,父的意义便由泛指成人男性转为特指生身的男性。


    与“父”字的意义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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